时间:2024-10-01 来源:网络 人气:
气溶胶灭火系统是一种以固体或液体的微粒悬浮于气体介质中的一种物态灭火系统。它主要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灭火装置(S型气溶胶)等组成。气溶胶灭火剂在使用前呈固体状态,使用时,感温、感烟探测器会自动接通点火装置,点燃气溶胶药剂,并很快产生大量烟雾(气溶胶),迅速弥漫整个防护区,从而达到灭火的目的。
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包括火灾探测器、气体灭火控制器、声光报警器、放气指示灯、紧急启停按钮等。
2. 灭火装置:主要包括气体发生器、电子气化启动器、除尘降温室、箱体等。
3. 辅助设施:如管道、阀门、喷头等。
1. 灭火设计密度:根据不同场所和火灾类型,灭火设计密度应满足以下要求:
(1)S型和K型热气溶胶灭固体表面火灾的灭火密度为100g/m3。
(2)通讯机房和电子计算机房等场所的电气设备火灾,S型热气溶胶的灭火设计密度不应小于130g/m3。
(3)电缆隧道(夹层、井)及自备发电机房火灾,S型和K型热气溶胶的灭火设计密度不应小于140g/m3。
2. 喷放时间:在通讯机房、电子计算机房等防护区,灭火剂喷放时间不应大于90秒;在其他防护区,喷放时间不应大于120秒。
3. 喷口温度:喷口温度不应大于150℃(通讯机房、电子计算机房等防护区)或180℃(其他防护区)。
4. 灭火浸渍时间:木材、纸张、织物等固体表面火灾,应采用20分钟;通讯机房、电子计算机房等防护区火灾及其他固体表面火灾,应采用10分钟。
1. 确定防护区:根据建筑物的类型、用途、面积等因素,确定需要设置气溶胶灭火系统的防护区。
2. 选择灭火装置:根据防护区的火灾类型、灭火设计密度、喷放时间等要求,选择合适的气溶胶灭火装置。
3. 设计管道系统:根据灭火装置的位置、数量、功率等因素,设计合理的管道系统。
4. 安装调试: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安装,并进行调试,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1. 气溶胶灭火系统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系统处于良好状态。
2. 在使用气溶胶灭火系统时,应注意安全,避免误操作。
3. 气溶胶灭火系统应与其他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等)相结合,形成完整的消防体系。
气溶胶灭火系统设计手册为您提供了全面、详细的设计指导。在实际应用中,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确保系统的安全、可靠、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