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1-01 来源:网络 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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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该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旨在规范涉密信息系统集成活动,保障国家信息安全。
根据《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以下简称涉密集成)是指涉密信息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监理和运行维护等活动。这些活动涉及国家秘密,因此对从事这些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有着严格的要求。
涉密集成资质是指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许可企业事业单位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法定资格。企业事业单位若要从事涉密集成业务,必须依照《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向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将对申请单位进行审查,确保其具备从事涉密集成业务的能力和条件。
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以下简称机关、单位)在承接涉密集成业务时,应当选择具有涉密集成资质的单位(以下简称资质单位)。资质单位在承接业务前,需向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以证明其具备从事涉密集成业务的资格。
涉密集成资质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依法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资质管理。
安全保密:确保涉密信息系统集成活动中的国家秘密安全。
科学发展:推动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健康发展。
公平公正:对申请资质的单位一视同仁,确保资质评审的公平公正。
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涉密集成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涉密集成资质管理的政策和规定,对全国涉密集成资质进行监督管理。省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涉密集成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对辖区内涉密集成资质的申请、审查、决定、使用和监督管理。
涉密集成资质证书有效期为五年。资质单位在证书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需向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延续申请。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将对申请单位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延续资质证书有效期。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密集成资质的申请、审查、决定、使用和监督管理负有责任。对违反《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的单位,将依法予以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吊销资质证书等。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障国家信息安全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规范涉密信息系统集成活动,确保国家秘密安全,为我国信息安全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